在上海每年都有很多的人落户成功,拥有了属于自己的上海户口。那么自己的家人该怎么办呢 ?上海落户政策中有没有关于随迁的相关政策呢?今天就和孙老师来看看两个比较热门的落户方式中是怎样对这方面做出要求的吧!

人才引进中关于随迁的要求
根据《上海市引进人才申办本市常住户口试行办法》通知,符合上海市引进人才要求的主调人,可以携带配偶及其未成年孩子一起办理人才引进落户。
政策规定:
1、配偶随调随迁,包括:
(1)配偶随调的,提供资料与申请人相同(原则上要求完全一致,包括随调单位也必须具备人才引进资质,目前在实际申请过程中,只要随调方大专及以上 全日制学历,在申报单位的社保个税基数保持一致至少六个月及以上即可(目前实操经验是基数不低于1.4倍比较安全)。这里需要强调的是,随调方尽管要求低于主调,但是也不应存在长期的社保个税不一致情况,而且不一致的情况能解释清楚)。
(2)配偶随迁的,提供身份证、户口簿及在外地已退休或无业(失业)的相关证明(根据这个要求可以发现,随迁方必须在上海和外地都必须无社保个税记录,也就是完全失业状态。理论上随迁比随调简单非常多,但是这就对主调人提出了非常高的要求,比如学历、职称、纳税(社保封顶)总额、对上海的贡献度等要求)。
(3)配偶暂不调沪的,提供身份证、户口簿,提供由引进人才和配偶双方共同签署的书面承诺证明。(这个情况比较简单,只要不随调单位在不随调申请表上盖章即可)
(4)配偶已在沪的,提供身份证、户口簿、工作关系证明。(这个情况也比较简单,只要配偶单位在配偶已在沪申请表上盖章即可)
2、未成年子女随迁材料,包括:
(1)提供居民户口簿或户籍证明。
(2)满16周岁以上且在全日制普通高中就读的子女随迁的,另需提供就读证明、学籍证明或学籍卡。
居转户中关于随迁的要求
根据《关于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人员申办本市常住户口若干问题的处理意见》:在本市作出重大贡献并获得省部级及以上政府奖励、取得本市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或高级技师证书的居转户人员,其配偶在本市有稳定工作、缴纳本市城镇职工社会保险、已办理《上海市居住证》(含随员证)的,可以同时申办本市常住户口。
1、配偶随迁:申请居转户的配偶,按照居转户人员提供相应证明材料(这里要求随迁人员需要和居转户主申请人的材料是一样,但是在年限上可以相对降低要求,但是在社保个税基数上要求同主申请人)。
2、上海落户政策规定未成年子女拥有以下随迁材料:
(1)提供居民户口簿或户籍证明。
(2)满16周岁以上且在全日制普通高中就读的子女随迁的,另需提供就读证明、学籍证明或学籍卡(这里有可能很多人的孩子满16周岁,但是还在读初三的或者未满16周岁在读高中的情况怎么办?根据目前实操经验,这种情况学籍证明等可以提供也可以提供)。
